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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和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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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温州市总工会是本市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在市委、省总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市委、省总工会的指示和决定,确定本市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二)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三)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状况、意愿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的制定;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企业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指导各级工会的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五)协同各县(市、区)党委和市有关局(委)党委(党组)、市直属企业党委协商推荐各县(市、区)总工会、市产业工会和市直属企业工会的领导班子人选;研究制定全市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
(六)协助市政府做好全国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状)获得者、省、市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市级以上劳模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和管理工会企事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市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八)承担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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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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