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温州市总工会

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

温州市总工会

温总工[2008]66号

 

关于举办温州市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 “民营企业之歌”大型歌咏比赛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总工会,市各产业、委、局(系统)工会,市有关单位工会:
       为隆重纪念温州改革开放30周年,展示我市民营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成果,以歌曲形式讴歌30年来祖国大地发生的沧海巨变和我市民营企业勇于改革创新的创业历程,更好地推进温州文化大市建设,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关于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的意见》(市委发[2008]47号)文件要求,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温州市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温州市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民营企业之歌”大型歌咏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
      温 州 市 总 工 会
 协办单位:温州日报
      温州都市报
      温州市广电总台新闻综合频道
      温州市音乐家协会
 承办单位:温州市合唱协会

2、组委会
 主   任:曹国旗 中共温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常务副主任:戴祝水 市政协副主席、市总工会主席
 副 主 任:王祖共 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叶忠华 温州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徐小妮 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文化处处长
       梁 文 温州市总工会宣教部部长
       卢桂芳 温州市音乐家协会主席
       邹跃飞 温州市合唱协会会长
       张 健 温州日报编委、新闻中心主任
       缪 磊 温州都市报副总编
       吴 晖 温州市广电总台新闻综合频道
           常务副总监

3、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及工作小组,负责活动开展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工作。
  办公室主任:叶忠华 副主任:梁文
  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各组及负责人如下:
  宣传报道组:张 健
  评审指导组:卢桂芳
  演唱导演组:邹跃飞
  场地后勤组:黄崇清

二、参加对象
  凡在温州的所有民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民营企业之歌》大型歌咏比赛。目前尚没有企业歌曲的单位,也可通过现阶段的创作参与活动。

三、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共分企业歌曲征集评选和排练比赛两个阶段。歌咏比赛初定2008年9月下旬举行。
  第一阶段:征集评选阶段:5月28日-6月30日
  有企业歌曲的民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第一阶段的征集评选活动。歌曲评选将邀请我市音乐家协会专家和部分作家协会人员组成评委会,单独设立等次奖若干名,优秀奖若干名,组织奖若干名。
组委会将从征集的对象中筛选50首优秀企业歌曲,连同企业精神汇编成册,作为我市企业文化建设成果,向温州改革开放30周年献礼。
  第二阶段:排练比赛阶段:7月1日-9月下旬
  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可继续参与第二阶段的歌咏比赛活动,最后将在报名参赛的单位中选拔12支实力最强的合唱队伍,参加9月下旬拟在市体育中心体育馆举办的大型歌咏比赛。每队合唱人员100-120人,比赛将设金、银奖各六名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本次大型歌咏比赛将作为我市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系列活动之一,邀请市领导出席并参加颁奖,整台比赛将进行电视现场录播。其他没有入选的队伍也将作为观众参与,共同感受温州职工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这难忘而有意义的时刻。

四、参加方式
  凡参加本次温州民营企业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的企业,6月30日前将有关资料寄送至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公园路145号温州市总工会宣教部,邮编:325000,联系人:王夏雯,联系电话:88837240。报送资料要求如下:
  1、填写“民营企业之歌”征集评选申请表
  2、提供200字以内的企业文化简介
  3、歌曲CD光盘3张,A4纸歌谱10份(没有制作光盘的欢迎附CD录音小样)
参与评选活动的歌曲版权问题由各企业自行负责。

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 温州市总工会 2008年5月28日

 

主题词:改革开放30周年  歌咏比赛  通知

主送: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总工会,市各产业、委、
局(系统)工会,市有关单位工会
抄送: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

温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08年5月28日印发

 

温州市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民营企业之歌”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法人代表   所属系统  
联系人姓名   手机   邮箱或QQ  
作词者   作曲者   是否有CD  

 

 

 

 

 

 

                            (盖章)
                    年 月 日

 

     征集评选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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